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規(guī)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與公積金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至貸款時,已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低于規(guī)定的時間,未發(fā)生或者已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借款人應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所購住房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新建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棚戶區(qū)改造回遷安置住房、存量房,職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已交付的所購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規(guī)定的比例;同意且能夠以所購住房或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房產作抵押,或以動產、權利作質押,購買商品房貸款的應由所購房屋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
(一)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銀行進行貸款咨詢,領取《一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托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后,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 抵押登記、銀行復審
受托銀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六步 管理中心終審、貸款發(fā)放
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后,由管理中心通過受托銀行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受托銀行進行貸款咨詢,受托銀行對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賣方夫妻雙方進行面談做好談話筆錄之后,對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fā)放《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托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產的書面文件,保證所售房產權明晰、交易合法;
5、《武漢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需在銀行面簽);
6、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
7、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后,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屋“兩證”交易過戶手續(xù)。
第六步 抵押登記、銀行復審
由受托銀行或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七步 管理中心終審、貸款發(fā)放
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后,由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受托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方的存款賬戶內。
注:為縮短貸款發(fā)放時限,借款人也可以選擇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擔保機構提供階段性擔保,在交易過戶后,憑兩證及階段性擔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請人發(fā)放貸款,再由擔保公司辦理抵押登記等后期手續(xù)。
(三)商業(yè)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原商貸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原商貸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5、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6、房屋產權共有人出具經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7、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
1.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中心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第五步 預存資金
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于提前結清原商業(yè)貸款。
第六步 貸款發(fā)放
管理中心發(fā)放貸款資金,由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yè)貸款。
第七步 辦理抵押
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yè)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xù),并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手續(xù)(此程序由擔保公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