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請人來裝修,裝修工人在施工中受傷,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結果,這取決于你跟對方簽訂什么樣的裝修合同。四川九益律師事務所的官瑩律師給我們講解這里面的法律責任問題。
一、業(yè)主與裝修工人之間不存在法律關系
若業(yè)主是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且該裝修公司具有符合要求的裝修施工資質,裝修工人由裝修公司安排到業(yè)主家進行裝修。在這種情況下,裝修工人與裝修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系,與業(yè)主并無法律關系。裝修工人因施工而受傷則屬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賠償責任應由裝修公司承擔,業(yè)主無需承擔。
二、業(yè)主與裝修工人之間存在承攬合同關系
業(yè)主與承攬人簽訂承攬合同,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若承攬人具有裝修資質,對于裝修工人受到的損害,業(yè)主無需承擔賠償責任。若承攬人不具備相關施工資質,未盡安全注意義務,承攬人承擔主要賠償責任。但業(yè)主在選任也存在過失,亦需承擔相應的次要賠償責任。
三、業(yè)主與裝修工人之間存在雇傭合同關系
若業(yè)主是與裝修工人直接簽訂雇傭合同,直接雇傭裝修工人。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因此,裝修工人在裝修過程中遭受損害,業(yè)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面對裝修工人因施工受傷的問題,選擇正規(guī)裝修公司或團隊,或是選擇無裝修資質的散工,業(yè)主承擔的責任差別會很大。現實中很多散工為“搶生意”,會口頭或者書面承諾“如果發(fā)生風險,責任自負”等免責條款,但這類免責條款是無效的,若發(fā)生事故業(yè)主仍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以上是保障網小編分享的裝修工人受傷責任賠償問題,裝修中各個施工環(huán)節(jié)的安全隱患并不少,因此建議業(yè)主們在裝修時應盡量選擇有相應裝修資質的裝修公司或團隊,這樣在裝修質量、服務等各方面都會避免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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